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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乌镇·互联网检察论坛全国征文: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

浙江检察 2021-04-26

第2568期


2020乌镇·互联网检察论坛

“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”

主题征文公告


2020年5月28日,全国人大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,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。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指出,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内涵,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跟进更新,要以民法典颁布为契机,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,全面提升检察工作品质。


近年来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,网络犯罪数量大幅上升,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、网络传销、侵犯个人信息、网络“黄赌毒”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力度,强化源头治理,营造清朗网络空间,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,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“六稳”工作、落实“六保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,服务保障“六稳”“六保”。同时还应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,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积极推进涉疫矛盾纠纷化解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
为此,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《中国检察官》杂志社拟于2020年11月在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共同主办“2020乌镇·互联网检察论坛”现向全国法学理论界、检察系统、司法实务界及互联网行业征文。


研讨主题

本次论坛围绕“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”为主题展开,具体议题如下:

1.民法典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设计及其实践价值

2.互联网时代涉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的特征与治理难点

3.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其立法完善

4.民事检察视野中的个人信息保护

5.行政检察与个人信息保护

6.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

7.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

8.侵犯个人信息典型案例评析


论文要求

1.参会论文应围绕主题撰写论文,题目自拟,立论正确、主题鲜明、逻辑严谨、富有新意,投稿研讨的案例应为做出有效判决的案例。

2.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,包括中文摘要、关键词和脚注,具体格式参见《中国检察官》杂志注释规范。

3.论坛强调以文参会,论坛主办者将根据提交论文质量确定与会和发言的代表,并发出正式邀请函。

4.论文应于2020年10月15日前以电子版发送至本次论坛专用邮箱:wzhlwjclt@163.com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民法典与互联网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”字样,并请注明作者姓名、简介及联系方式。

5.此次论坛的参会论文原则上要求未公开发表,组委会对论文进行评审后,将择优在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《中国检察官》杂志发表。


来源:中国检察官

编辑:章逸梦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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